时间:2016-06-04 04:45来源: 作者: 点击:次
1、深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