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厂冷却系统的节约用水规定

时间:2015-03-12 08:51来源: 作者: 点击:

【学员问题】火力发电厂冷却系统的节约用水规定?

【解答】1、火力发电厂设备的冷却方式和冷却用水,应根据水源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1)在靠近煤源且其他建厂条件良好而水资源匾乏的地区,经综合技术经济比较认为合理时,宜采用空冷式汽轮机组。

2)滨海火力发电厂的主机凝汽器冷却水应使用海水,辅机宜采用海水开式与淡水闭式相结合的冷却系统。

2、采用海水冷却的火力发电厂应采取可靠的防腐蚀及防生物附着措施。

海水系统中的关键设备和部件,宜采用耐腐蚀材料制造。与耐腐蚀材料相连接的其他金属材料,宜采用阴极保护与耐久涂层或其他衬里联合保护。

3、火力发电厂冷却水量的确定应与汽轮机和凝汽设备供应商密切配合,并与整个冷却水系统的优化统一考虑,应根据历年月平均的水位、水温和气象条件,结合汽轮机特性和系统布置按DL5000的规定进行优化计算。

4、火力发电厂在运行中应根据水源水温和气象条件的季节性变化及机组负荷的增减等因素,对冷却水系统进行水量调节。调节手段可根据具体条件进行选择,通常有:循环水泵动叶调节、改变循环水泵转速、选择最佳水泵运行台数、调节用路阀门开度等。

5、冷却水系统中的冷却塔应装设除水器。在大风地区建造的逆流式自然通风冷却塔,其填料底部至集水池间宜装设挡风隔板,集水池周围应设回水台。

6、火力发电厂用水系统管路设计应能灵活切换,方便地隔离被检修的分支系统和设备,以减少检修放水量。当冷却塔大修需放尽水池中存水时,应考虑其排水利用的可能性。

7、闭式辅机冷却水系统的补水率不应超过0.5%.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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