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蔽工程:验收人员资格

时间:2015-03-12 08:44来源: 作者: 点击:

隐蔽工程:验收人员资格

(1)建设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条例”第77条)。

(2)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同上第3款)。

(3)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专职质检员和技术负责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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