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3-12 08:41来源: 作者: 点击:次
项目管理:承担义务原则
在可行的项目存在前需要在资源提供者与项目交付方之间有一个公平的约束。
资源的提供者(资金和/或者工具和服务,以及通常的方法说明)经常被项目的所有者或是发起人调用。项目交付方需要承担起开发适当的策略,计划和控制的责任,从而应用必要的技巧并努力将这些资源转化成必需的可交付的产品。一个公平的约束意味着双方都应该具有足够的承担起过程中所包含的以及它们所关联的风险的能力,并且也很愿意承担起这种挑战。
项目的所有者必须了解,即使是适当的使用了合适的管理控制方案,也要承担起其中的风险。双方共同的特点是他们都应该利用相关的技巧,以及相关的技术,经验,贡献,约束,坚韧和权力来保证项目的成功。
当然,每个项目都会经历生命周期的不断发展,并且这种承担义务和权衡也同样的在发展。同样,项目的执行者通常因项目生命周期的变化而变化,这是为了满足在每个阶段中所需要的工作和技能水平的变化。然而,如果项目能够保持可行,那么项目的每个阶段应该存在一个公平的承担义务。
预留gg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