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中心电源设计规定

时间:2015-03-12 08:39来源: 作者: 点击:

电源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监控中心应设置专用配电箱,由专用线路直接供电,并宜采用双路电源末端自投方式,主电源容量不应小于系统设备额定功率的1.5倍;

2、当电源电压波动较大时,应采用交流净化稳压电源,其输出功率不应小于系统使用功率的1.5倍;

3、重要建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采用在线式不间断电源供电,不间断电源应保证系统正常工作60min.其他建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宜采用不问断电源供电。

预留gg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