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围堰施工的一般规定

时间:2015-03-12 08:34来源: 作者: 点击:

围堰施工的一般规定

(1)围堰高度应高出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最高水位(包括浪高)0.5~0.7m.

(2)围堰外形一般有圆形、圆端形(上、下游为半圆形,中间为矩形)、矩形、带三角的矩形等。围堰外形直接影响堰体的受力情况,必须考虑堰体结构的承载力和稳定性。围堰外形还应考虑水域的水深,以及因围堰施工压缩河流断面后,流速增大引起水流对围堰、河床的集中冲刷和对航道、导流的影响。

(3)堰内平面尺寸应满足基础施工的需要。

(4)围堰要求防水严密,减少渗漏。

(5)堰体外坡面有受冲刷危险时,应在外坡面设置防冲刷设施。

预留gg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