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3-12 08:32来源: 作者: 点击:次
基(槽)坑土方开挖
(一)基本规定
(1)基坑开挖应根据支护结构设计、降排水要求,确定开挖方案。
(2)基坑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且应避免雨水、渗水等流入坑内,同时,基坑也应设置必要的排水设施,保证开挖时及时排出雨水;放坡开挖时,应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
(3)软土基坑必须分层、分块、均衡地开挖,分块开挖后必须及时施工支撑,对于有预应力要求的钢支撑或,还必须按设计要求施加预应力。
(4)基坑开挖过程中,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开械等碰撞支护结构、格构柱、降水井点或扰动基底原状土。
(二)异常情况立即停止挖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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