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安全防范系统供电设计规定有哪些?

时间:2015-03-12 08:31来源: 作者: 点击:

1.宜采用两路独立电源供电,并在末端自动切换。

2.系统设备应进行分类,统筹考虑系统供电。

3.根据设备分类,配置相应的电源设备。系统监控中心和系统重要设备应配备相应的备用电源装置。系统前端设备视工程实际情况,可由监控中心集中供电,也可本地供电。

4.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应有足够容量。

应根据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等的不同供电消耗,按总系统额定功率的1.5倍设置主电源容量;应根据管理工作对主电源断电后系统防范功能的要求,选择配置持续工作时间符合管理要求的备用电源。

5.电源质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1)稳态电压偏移不大于±2%;

(2)稳态频率偏移不大于±0.2Hz;

(3)电压波形畸变率不大于5%;

(4)允许断电持续时间为0~4ms;

(5)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用稳频稳压、不间断电源供电或备用发电等措施。

(6)安全防范系统的监控中心应设置专用配电箱,配电箱的配出回路应留有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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